外语系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校内奖学金是我校为了激励全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专门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学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根据学校校内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校内奖学金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外语系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贾炳兴 韩彩虹
副组长:黄力平 吴俊敏
成 员:姚 娜 赵方辉 各班班长
二、根据我系学生人数,共获得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特等奖学金:3000/人, 1人(参加全院选拔)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1人
二等奖学金: 800元/人, 2人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20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年级成绩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考虑。
5、思想觉悟高,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没有违纪情况。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四、评选步骤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同学手写申请书一份,要注明申请的等级以及本学年的平均成绩。1月7日下午放学前交给各班的班长
2、由班委及团支部复核学年成绩,按成绩排名,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辅导员进行复审,合格后由全班同学公开投票。
4、投票结果报系校内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在全系范围公示。
5、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确认。
五、具体负责人
1、各班班委负责学生学习成绩的审核和排名。
2、各班团支部负责审核学生是否存在违纪情况
3、班委及团支部共同考量并进行整体排名,组织全班学生公开投票,并负责拍照以及总结。
4、各班辅导员负责整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5、系学生资助管理员负责整理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资助中心审核。
六、工作要求
校内奖学金是学校为了鼓励全校优秀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金,体现了我校关注、关爱、关心学生的理念。因此,大家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的将学校爱心育人的政策落到实处,好事办好!
(文/姚娜)
外语系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