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外国语学院党委于电西302会议室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研讨会议。旨在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确保党的纪律规矩深入人心。本次研讨会由党委书记都兴隆主持,党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
会议伊始,都兴隆带领全体党员逐章逐条地研读了《条例》第二编第七至十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剖析。作为一名党员教师,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能放纵身边人的以权谋私行为,不可随意收礼,不可利用自己的职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定要保持和维护我党的廉洁形象,必须时刻以人民利益为重,杜绝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后,都兴隆表示,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更应该做到守纪,时时对照、深刻警醒,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思想上的“防腐性”和政治上的“免疫力”。
此次学习,与会党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确了自身在党的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不仅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还要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探索纪律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图、文:荣慧茹、审: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