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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关于任课教师月考核标准细则
2014-10-29 09:50   审核人:

外语系关于任课教师月考核标准细则

各教研室

依据学院关于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三个必须”,即必修划出等级,必修有一等和三等,一等的人数比例与三等的人数比例一致。外语系在征求系部教师意见后,特制定如下月考核细则:

一、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如有事请假半天以内的,向教研室组长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向陈君瑞老师请假,并递交请假条,3天以上的向韩彩虹老师请假,并需要学院领导签字。凡无故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当月绩效考核为三等。

二、建立规范的教学细节管理制度。依据评估要求:老师上课需要携带4样材料如教材、教案、教学进度表、考勤表,如检查少带一样者,则视为当月考核为三等;在上课期间私自调课的,当月考核视为三等。

三、建立可以量化的月考核细则。

(一)考核指标及分值

1.日常教学纪律(20分)主要考核老师当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无课老师的按时坐班情况及有课老师的按时上课情况。

2.日常教学规范(40)主要考核教师“四份材料”携带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效果反馈情况及上课时间变更情况。

3.日常教学管理(20分)主要考试教师在当月完成系部布置工作情况,如上交材料是否及时,材料整理是否规范等等。

4.集体活动参与度(20分)主要考核教师对于系部一些集中活动的参与情况,如每月1次的政治学习会议、教研室研讨会、英语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师生外文翻译工作室值班等等集体活动。

5.系部贡献(附加分,依据工作的难度及强度进行适时调控)主要针对当月个别老师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而进行的一些系部贡献活动。

(二)执行时间

以上细则从2014年10月份开始执行。

(三)要求

各个教师把自己当月执行工作情况以电子稿的形式汇报到教研组长处,由教研组长进行整合后于每月26日前发到吴俊敏老师处。负责学生管理的几位老师把当月工作情况以电子稿形式于当月26日前发到韩彩虹老师处。

外语系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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